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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利用“5.12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学校、社区联合,采取拉横幅、摆展板,开讲座、设立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扇面,放映防震减灾公益电影,发送防震避震知识短信,制作防震减灾宣传片在电视台播放等形式,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宣传。 业务科 0536-721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