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奎聚街办
(七)农田水利设施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农田水利设施的科学管理、精心维护,规范营运、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益。为此,特制定以下管护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农田水利设施。 

二、监督检查内容

根据工程实际,提出渠道年度维修计划,经街办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中群众集资投劳的“一事一议”;组织开展灌溉作业;做好工程使用过程中的农民群众灌溉纠纷调解。 

三、监督检查方式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行政村先对自己行政区域内设施自查,然后由街办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结合。按照相关规定在定期检查期间,随时抽查各个地区水利设施,方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3、专项检查。开展专项行动检查

四、监督检查程序和措施

1、建立管理制度。根据有关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岗位责任制和运行日记等制度,并严格施行,保证工程的规范化运行。

2、做好运行监控。加强工程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测管理,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事故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达到高效、优质、安全运行的目的。

3、加强业务技术管理。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要加强规程日常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

五、监督检查处理  

1、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问题重大,发文予以督办及全街道通报批评。 

2、对造成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将依法依纪对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