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农民负担工作监督检查 |
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的中心工作,具体包含规范涉农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对新型经营主体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监管、强农惠农补贴、征地补偿是否到位的监管等内容。为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对象 乡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经管站。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 (二)镇街区对日常监督检查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依法提出整改意见。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对乡镇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制度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督评审。 (二)对涉农乱收费、补偿落实、村组织负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等问题组织专项检查。 (三)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地区,集中力量,限时完成。 (四)根据投诉举报,进行查处。 (五)检查农民负担监督卡的发放到位情况。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形式,明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档案抽检等方式,暗访采取随机抽查村居、直接入户、乡镇核实的方式,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 (二)每年针对热点问题、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 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 按照《农业法》、《山东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