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市级机关政府采购工作。
1.《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4年12月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六十九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对依法应当分设、分离的岗位、人员未分设、分离;将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其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从事营利活动。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