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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在市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导下,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等工作。

    1.《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通过,2007年10月修订,主席令第77号)第八十六条: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08年7月国务院令第531号)第四十二条: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3.《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2009年4月省政府令第210号)第二十六条:在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

    4.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