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责任事项 |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
承担资本市场协调服务(和监管)责任 | (15)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 (16)协调和推动全市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挂牌工作,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初步意见;对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确认提出初步意见并转报上级政府。 (17)协助证券监管机构做好属地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 (18)参与策划、指导重大资产整合、企业重组等工作。 (19)负责辖区内证券、期货、资产管理公司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 |
1.《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追责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