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责任事项 |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
负责残疾人康复工作 | (11)负责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 (12)负责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 (13)负责指导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服务。 (1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15)负责指导残疾人康复协会工作,开展学术交流。 (16)负责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通过)第六十一条: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的。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供养、托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侮辱、虐待、遗弃残疾人的。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的。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