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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局
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负责全市中医药工作

(55)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6)负责组织中医药科学研究工作。


(57)负责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


(58)负责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59)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


(60)负责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标准。

   1.《中医药条例》(2003年4月国务院令第374号)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重大中医药资源流失和国家科学技术秘密泄露的。

    2.《山东省中医条例》(1999年6月通过)第四十一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3.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