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责任事项 |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
负责贯彻实施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 | (1)负责贯彻实施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措施。 (2)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工作。 (4)指导卫生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通过)第三十九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索取、收受贿赂的;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