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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
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15)负责研究提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量,监测分析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


(16)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筛选和管理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按省、市有关规定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组织、申报、核准、备案,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相关抵免税的管理工作。


(18)负责依法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国内设备招标进行监督检查。

    1.《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5月国家发改委令第11号)第三十条:超越法定职权予以核准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予以核准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的;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的;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核准决定的;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三十一条:在项目核准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