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实施中央、省、市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划、政策。
(2)负责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残疾人工作的政策、规定、规划和计划。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通过)第六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处罚的;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