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 具体责任事项 |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
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工作 | (21)负责拟订机电产品进出口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机电产品进出口结构。 (22)负责指导协调大型成套设备出口。 (23)负责组织企业开拓机电产品国际市场。 (24)负责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工作。 |
1.《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2008年4月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令第7号)第二十六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4月商务部令第3号)第三十一条: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的。 3.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