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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广新局
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负责文物管理、保护及博物馆建设与发展工作

(14)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出境、宣传工作。


(15)监督检查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各项保护工作。


(16)申报全市考古勘探和发掘项目。


(17)组织、指导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与技术工作。


(18)承担文物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9)负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与发展。

    1.《文物保护法》(1982年11月通过,2013年6月修订)第七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借用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因不负责任造成文物保护单位、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的;贪污、挪用文物保护经费的。
    2.依法应追责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