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昌邑滨海(下营)开发区 ->具体事项
昌邑滨海(下营)开发区
主要职责 具体责任事项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负责综合协调开发区内公共事业各项工作

(52)负责开发区内园林、环卫、城管等托管管理工作;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


(53)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用水、电、汽、天然气等协调、服务工作。


(54)负责开发区内的劳资争议调解。

《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处分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作为追责依据及其规定的追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