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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管理事项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教育局

    负责指导全市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制订工作实施方案。

市综治办

    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的协调工作,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市公安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的治安工作,协助对现有危害社会人员的帮教管控;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内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校园及周边商店、摊点等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相关依据

    1.《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9月鲁政发〔2010〕87号);

    2.《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潍政办发〔2011〕30号)。 


事 例

    某学校在上学期间一精神病人持刀欲强行闯入学校,蓄意伤害师生。学校保安发现后立即按下“110紧急报警”按钮,同时携带防护器械阻止其闯入学校。学校值勤老师,协助保安疏散校门口学生,关闭校园大门,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全部进入教室,关闭门窗,5分钟后公安民警赶到,一起将其制服。事后,市教育局要求以此为鉴,着力加强校园安防工作,认真开展应对突发事件演练;公安部门加大上学、放学期间的校园安保力量;市教育局联合市综治办、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