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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管理事项
殡葬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林业局

    依法对申请建设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所需占用林地,予以审核审批,如有立木蓄积的,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对占用林地建设、扩大墓穴占地面积或乱葬乱理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民政局

    负责对全市公益性墓地、骨灰寄存室等设施建设的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制止和处理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会同民政部门,对生产(制作)、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火葬区内生产(制作)、经营(销售)土葬用品或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制作)、经营(销售)丧葬用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国土资源局

    依法对公墓等殡葬配套设施用地进行审批,并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占用耕地建坟,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相关依据

    1.《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1999年1月19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通过,1998年4月修正);
    3.《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2000年6月通过);
    4.《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1月4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公布);
    5.《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发〔2003〕139号)。

事 例

    1.某日,接群众举报,A镇B村有一村民在山上新修一空穴,面积很大,要求查处。第二天,民政局工作人员与乡镇工作人员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情况属实,该空穴为双穴,占地面积20平方米左右,未安葬,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并制作现场勘查笔录。据初步调查,该地为耕地,且为基本农田。民政局按照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将此案件移交国土部门,按照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进行了拆除。
    2.某日,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某街道某公司在其原公益性墓地旁砍伐树木并开挖山体,有扩建公墓的嫌疑。市民政局立即会同该街道工作人员前去了解情况,但该公司矢口否认。据初步查明,此行为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民政局向该公司人员解释政策后,希望其能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原样,但毫无效果。民政局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与林业部门进行了沟通,由林业部门对其未经审批擅自砍伐树木、改变林地性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责令该公司补种树木,恢复原样。
    3.某日,民政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位于某街道的某家丧葬用品店陈列着纸扎的房子、手机等迷信用品,立即将此情况告知市场监管局,由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经营(销售)丧葬迷信用品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