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项 | ||||||||||||||
黄标车治理 | ||||||||||||||
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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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
1.《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2013年10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 2.《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标车“黄改绿”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年10月鲁环函〔2014〕686号); 3.《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2012年11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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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例 | ||||||||||||||
李某购置一辆属“黄标车”的小型客车,需要到环保部门进行环保检测,若进入黄标车限行区域,由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计3分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