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项 | ||||||||||||||||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 ||||||||||||||||
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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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国务院令第493号); 2.《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2012年11月监察部令第28号); 3.《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等部门关于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潍政办发[2010]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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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例 | ||||||||||||||||
某市属化工企业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市政府委托,市安监局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市总工会、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经信局一起参与事故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