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住建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市住建局
管理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燃气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受潍坊安监局委托对储存不含剧毒化学品进行安全条件审查,负责对负有油气管道监管责任的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工作,将其颁发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情况及时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

市公安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市环境保护局

    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有关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港口作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负责指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审核转报危险化学品水运企业办理水路运输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申请,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以及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市邮政局

    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

    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油气管道工作;以及及时制止、查处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行为。

相关依据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通过,2011年2月修订);

    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
    3.《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3月鲁安监发〔2013〕39号);
    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1年8月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

事 例

    某年某月,某A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承接某B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业务,为某B公司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液氯,途径滨海至某市路段时,槽罐发生破裂,导致液氯外泄,随车押运人员有中毒迹象。某市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及时上报某市委市政府,某市应急办牵头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某市环保局负责划定剧毒物品液氯污染区域,对事故现场的水域开展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的环境危害程度进行鉴定和风险评估;依法开展剧毒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某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等工作的调查。某市公安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调查剧毒化学品的许可证和道路运输通行证情况,配合某市环保局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运输单位车辆的槽罐进行检测。某市卫计局负责对泄漏液氯的毒性鉴定,组织开展对事故中有中毒迹象人员的抢救工作。某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运输企业及运输车辆的资质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