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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管理事项
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主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市公安局

    负责将排查发现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以及道路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处置,参加治理、验收。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工作,及时治理道路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主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验收工作。

相关依据

    1.《公路法》(2004年8月通过);

    2.《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第二次修订通过);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27日通过);
    4.《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2012年7月国发[2012]30号);
    5.《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2012年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

事 例

    某交警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现某路段经常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勘查,发现该路段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于是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立即责成主管部门对该路段实行治理,主管部门组织相关施工部门落实治理工作,并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治理完毕后,由交通、安监、交警等部门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