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项 | ||||||||
对粮食流通的监管 | ||||||||
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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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国务院令第407号); 2.《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2004年4月山东省政府令1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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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例 | ||||||||
市粮食局在对涉粮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移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收购的粮食;情节严重的,并处非法收购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