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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局
管理事项
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动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负责卫生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人工中止妊娠等违法活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在案件查处中发现的大案要案,有逃逸迹象或证据可能转移的情况,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涉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人工中止妊娠等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在案件移送时要按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办理交接手续。

市公安局

    严厉打击拒绝、阻碍卫生执法的行为,依法保障卫生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积极配合卫计局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胎儿性别人工中止妊娠等违法犯罪活动。有逃逸迹象或证据可能转移的情况,应提前介入,现场协助调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推进药品追溯系统建设,严格药品批发企业索证制度,加大对非法药品推销员和黑诊所之间购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黑诊所制售假药、无证销售药品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违法收购原料血浆、原料血浆投料前不检测或者检测阳性血浆投料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负责打击查处取缔无证无照从事医疗器械和药品经营活动,依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查处。

市妇联

    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整治“两非”行动;会同卫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发挥群众团体和组织网络优势,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参与整治“两非”行动,广泛深入开展以社会性别平等和关爱女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

相关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2.《卫生部公安部印发关于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29号);

    3.《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在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鲁卫食安监督发〔2014〕1号)。


事 例

    卫计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对城乡结合部一疑似非法行医窝点进行检查。公安民警当场对嫌疑人孙某进行控制,卫计执法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取证,并在属地派出所对孙某进行了询问调查。次日,对孙某涉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案调查终结,并依据相关规定和有关程序将案件移送给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对现场查获的药械进行监督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