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事项 | ||||||||||
依法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和保障金征收 | ||||||||||
职责分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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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 ||||||||||
1.《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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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例 | ||||||||||
某年保障金征收工作启动,市残联劳服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职工数、残疾职工安置情况向用人单位邮寄《保障金预核定通知书》、《征缴通告》、《征缴流程》等保障金征收资料,用人单位收到《保障金预核定通知书》、《保障金征缴通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关系所在地残联劳服机构完成保障金复核或减免申请资料报送,并在规定的网上申报期内完成地税网的确认缴纳工作。市残联劳服机构将减免材料递交同级财政,经财政审核同意后核批 准予减免的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向地税缴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