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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管理事项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财政局

    负责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等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局

    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审核申报等有关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负责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审核申报工作。

相关依据

    1.昌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0〕54号)。

事 例

    某企业拟设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根据认定管理办法,编报申报材料,由市经信部门推荐至潍坊市经信委,由潍坊市经信委初审后向省经信委转报推荐。某企业拟设立潍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向市经信局提出申请,由市经信局初审推荐至潍坊市经信委,由潍坊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