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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管理事项
食用水产品安全监管
职责分工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及协调配合机制
市海洋与渔业局

    负责食用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产养殖中的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渔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与市市场监管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用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与市水利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相关依据

    1.昌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政办发〔2015〕8号)。

事 例

    某渔政执法机构对某地区养殖户的水产品进行执法检查,经过执法检测,发现某户的养殖水产品存在药物残留超标的情况,经询问和勘验调查,确认部分已经流入市场,执法人员一方面对其水产品进行查封和处理处罚,一方面联系当地市场监管局,建议对流入市场的部分水产品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