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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用心打造全流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
时间:2021-05-31  字体显示:  阅读:423次

昌邑市委编办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触角”延伸,打造全流程跟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体系,不断提升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持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一是“关口”前移,抓好源头预防。用好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宣传载体,持续解读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引导全市机关干部夯实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创新推行“五个一”(一封信、一手册、一张图、一清单、一文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函告制,丰富函告内容,新增权责清单相关内容,形成“六个一”函告材料,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后领导人员调整,向全市部门单位及镇街主要负责人全部函告机构编制政策规定及本单位相关情况,助力其更好履职尽责,持续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用活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通过专网、专人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动态监控,对超编进人等工作进行“红线”预警,从源头上加强对部门单位申报业务的监督检查,防止机构编制违纪违规现象发生。拟订《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办法》,对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制定“部门单位提交事项—业务科室把关—监督检查科审查—室务会集体研究”流程,在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决策前先行“查体”,确保机构编制事项决策依法依规、合情合理。

二是“重心”下沉,抓好跟进督导。改变过去“一评终结”模式,探索开展机构编制事项备案制管理,加强对机构编制决策的阶段性跟进。机构编制事项批复时,随文附带“明白纸”,提醒部门单位在三个月内将机构编制事项执行阶段性情况报监督检查科室备案,监督检查科室根据部门报送情况制定《机构编制事项跟进台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更正,同时,将台账作为后期跟踪问效的重要参考依据。做好持续跟进,对执行6—12个月的机构编制事项,采取“自查自评—现场核查综合评定情况反馈督促整改”五步走模式,分类开展问效,全面核查工作落实情况,查找不足,督促整改,助推落实。以构建职责明晰、协同高效、运行有序的部门工作体系为出发点,开展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全面监测机关职能配置及职责履行情况。在2020年评估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指标设置,并开展群团机关专项评估调研,创新设计适合群团机关工作特点的“3+2+5”指标体系,不断提升群团机关评估质量和评估效果。

三是“触角”延伸,抓好结果运用。根据评估问效情况,形成评估问效报告,并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清单》,将相关问题提交办室务会集体研究。对属于编办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相关科室研究对策,有针对性解决。例如,针对2020年跟踪问效发现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空编率较高的问题,在2021年确定用编进人计划时予以倾斜,为其批复用编进人计划2名;再如,通过评估发现市科技局、审批服务局人事编矛盾比较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为市科技局所属事业单位增编3名,为市审批服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增编10名,进一步优化了编制资源配置,提升了服务保障能力。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部门并限期改正,确保机构编制决策真正落实落地、不走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相关问题一并列入函告制范围,推动形成“一把手”解决机构编制问题的机制,真正助推问题解决“清仓见底”。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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