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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五措并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时间:2021-02-23  字体显示:  阅读:506次

昌邑市委编办坚持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并持续做好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综合执法改革、规范“属地管理”各项工作,不断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有力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水平。

一是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现机构职能设置科学化。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新架构党政机构框架,认真制定36家部门“三定”规定,明确部门职能,厘清职责边界,确保依法规范履职。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清理程序,完成41个议事协调机构设置,指导36个牵头部门(单位)编制完善工作规则109项,进一步明晰履职边界,加强重点领域统筹协同。

二是强化职能运行监管,实现机构运行科学化。主动研究、积极探索,印发《昌邑市市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方案》,结合实际设置一、二、三级指标33个,并增加“所属事业单位履职情况”指标,提高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力度。完成对市发改局、科技局等8个部门(单位)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工作,反馈问题14条并督促整改,进一步优化机关职能运行。

三是做实绩效考核,实现事业单位管理科学化。印发《昌邑市事业单位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2020年度昌邑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分类、考核指标设置、考核方式、考核等次确定等各项工作,确保进一步考准考实事业单位绩效,切实提升事业单位履职水准。

四是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实现行政执法科学化。先后制定《昌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办法(试行)》《昌邑市关于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建立综合执法案件移送、综合执法首问责任、综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制度。同时,结合部门特点,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协作机制,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农业农村局组建联合执法专班,进一步保障综合执法高效协调运转。

五是规范“属地管理”,实现县乡职责界定科学化。重点围绕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16个领域梳理95项清单事项,并分别从职能部门、镇街两个角度制定“施工图”“说明书”,进一步明晰县乡职责边界,为基层减负增能。规范“乡呼县应”平台工作流程,细化各环节具体操作要求,实现清单具体事项清晰准确、可操作。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增加考核评价部门至21个,对市直部门是否建立健全落实规范“属地管理”相关工作机制等3大项7小项指标实行倒扣分,确保考细、考准、考实“属地管理”成效。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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