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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突出“四个落实”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提升
时间:2020-11-03  字体显示:  阅读:509次

今年来,昌邑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务实开展跟踪问效和专项检查,注重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强化机构编制预防监控,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水平有效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高效。

一是认真落实《条例》。认真规范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文件,修订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水准。加强宣传培训,先后举办两期《条例》学习培训班,培训机关干部200余人次。将《条例》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印制《条例》100余册,送达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帮助其学深悟透《条例》、带头执行《条例》。严格履行《条例》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开展单位内部业务流程再造。从严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关键环节”,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提升机构编制工作规范性水平。

二是认真落实跟踪问效及专项检查制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管理等领域机构编制事项落实专项检查,确保决策真正落到实处,及时转化为保障疫情防控的有效力量。利用部门自评、实地评估、内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全面评估部门职能运行情况,推动机关有序高效运行。目前,已完成市发改局等8个部门(单位)评估。全面梳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编委、编办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16项,制定下发通知,采取部门自评、实地督导相结合方式开展跟踪问效,重点选取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责调整等事项查看贯彻落实情况,助推机构编制事项落实。

三是认真落实问题整改与审批联动机制。印发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通知,建立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中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研究解决的,及时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被检查部门整改或改进的,跟踪指导、挂图作战、销号处理,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准确、高效运行。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回头看”,重点查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并积极运用于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完善、机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等工作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和严肃性。对不能按期整改到位的事项,原则上不予办理审批业务。同时,注重与人社、财政等部门配合协作,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增编手续的,暂缓为其办理工资核定、人员调配等业务,构建起机构编制内外联动、环环咬合的监督检查“闭环体系”。

四是认真落实预防监控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和“12310”监督举报电话的平台作用,鼓励服务对象参与监督,共同预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信访排查化解常态化工作机制,并将矛盾隐患排查化解贯穿于日常机构编制工作,提前考虑工作开展可能引发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预案,确保机构、人员调整进一步科学、合理。加强与宣传部门对接,主动学习网络舆情工作技巧和方法,全面加强对机构编制舆情信息的搜集、筛选,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并快速妥善处置,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无缝隙、全公开。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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