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昌邑市统筹抓好改革成果系统集成 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时间:2020-08-31  字体显示:  阅读:522次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结会议上强调,完成组织架构重建、实现机构职能调整,只是解决了“面”上的问题,真正要发生“化学反应”,还有大量工作要做。昌邑市在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过程中,发扬持续作战作风,密切跟踪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找差距、查问题、补短板,推进改革从“整合”走向“融合”,从“物理组合”迈向“化学反应”,为昌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合理分解、科学配置,让权力责任更加清晰

一是融合权责清单,实现由“明确权力”向“深化责任”转变。以省直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为依据,逐一对照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职责范围具体内容,明确每项行政权力的实施主体、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做好权力和责任的衔接统一,推动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2019年,组织36个部门编制权责清单5117项,并全面完成事项认领工作。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细化每个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优化监管权在部门间的配置,有效推进部门职能深度融合、权力事项阳光运行。

二是厘清职责边界,实现由“被动认领”到“主动作为”转变。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在部门“三定”规定中,重新调整理顺27个部门的50项职责分工。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将法律法规上级文件作出明确规定的部门“三定”规定中已有界定但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的以及作出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认为需明确的职责边界事项全部列入清单编制对象,确保应编尽编,应列尽列防止部门间职责推诿扯皮,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三是优化流程再造,实现由“各自为战”到“协作配合”转变。部门单位以“能合尽合、能减尽减”为导向,对承担的业务工作尽可能细化拆分、压减程序、优化流程2019年,重塑70个部门单位的85项办事事项流程,逐项配套编制了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明确每个事项对应的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进一步理顺内部工作流程,优化部门间协作流程,实现由“多科室同时受理”向“一科室集中受理”转变,由“领导核准”向“科长核准”转变,共精简办事申请材料37份,办理时间压减55%。

二、内外联动、精准发力,让职能运行更加顺畅

一是聚合数据信息,管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将机构改革后机构设立、编制增减、领导职数调整等机构编制文件,逐一进行调整录入,构建起清晰准确的机构编制框架。确定9月份为“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集中维护月”,完成信息数据库维护3000余条、管理台账维护2000余条同时,借助四部门平台实现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分类统计、结构分析等方面的作用,优先保障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民生保障重点领域及医疗保障、退役军人等新组建部门的机构编制资源需求,确保好钢用到刀刃上

二是聚焦统筹协调,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对机构改革中新组建或调整设立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架构进行细化明确,及时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重点、议事流程,定期组织召开会议,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切实发挥好议事协调机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的职能作用,为党委决策服务好、参谋好。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做好相关领域议事协调机构各项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形成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运行体制。

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加强联动监督抓好落实。结合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构改革“回头看”、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等工作,深入开展机构编制大督导大调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成立4个督导组,采取部门自查、实地督导、综合评定、结果反馈等方式,重点对涉改的32个党政部门和109个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实施情况、“三定”规定落实情况、事业单位登记履职情况等四大类14小项进行全面梳理、综合评定,共汇总问题清单30余条建议清单20余条。通过跟踪问效,解决了代管体制不理顺、渔业畜牧等领域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有力提升部门单位履职效能。

三、规范创新、密切配合,让服务效能更加鲜明

一是规范属地管理,破解基层减负难题。聚焦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16个领域95项事项,分别制定“施工图”“说明书”,实现工作运行流程的整链条规范。依托民生热线服务平台快速办理的优势,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平台,细化镇街发起呼叫—市级平台管理员派发—职能部门签收办理—镇街评价办结各环节具体操作要求,实现对“呼叫”事项的快速“响应”,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畜禽养殖污染等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实事得以快速妥善解决。配套建立“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六项保障机制,避免职能部门擅自将工作任务转移给镇街,增镇街对清单事项涉及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话语权”。同时,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智能化”综治系统拓展和数字城管平台运行与规范“属地管理”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网格员社会治理毛细血管作用,通过日常巡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群众需要解决事项也可就近向网格员反映,切实构建起各方联动、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基层管理体系。

二是创新综合执法,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权划转部门的2100余项事项进行全面细化,重点协调解决违法建设行为、农资市场的监管执法等问题,厘清管理职能与处罚职能的关系。建立案件线索登记管理机制、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等制度,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执法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按照部门特点创新执法监管运行机制,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联合执法专班,规范执法协作机制,明晰责任,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反应、迅捷执法。通过综合执法改革上采取创新性的“一招鲜”活动攻关,有效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执法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影响执法效能等问题

三是统筹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探索公益服务新格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撤销事业单位39家,调整规范事业单位101家,并95家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进行剥离,真正实现“精兵简政”和“职能归位”。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新一轮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聚焦精简机构、优化职能,加大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撤并整合力度,对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职能弱化事业单位进行统筹研究并制定改革预案。同时,在继续“严控”的前提下,着力在调整优化资源布局、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上下功夫,深度挖掘机构编制资源潜力,不断提升公益服务效能。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