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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个突出” 积极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时间:2020-08-31  字体显示:  阅读:524次

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不断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昌邑市委编办采取务实措施,持续突出考核的全面性、客观性、实效性,助推事业单位考核出实招、见实效。

一是突出考核的全面性一方面,将市直部门(单位)绩效考核之外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列入考核范围,并科学制定考核办法,实现对事业单位绩效监管的全覆盖,确保实现应考尽考。另一方面,与组织、人社、财政等事考委成员单位充分沟通交流、协同配合,同时引入专业考核小组,形成事业单位考核合力,建立起“上下联动、同步实施、统筹推进”的协作配合机制。同时,加强与纪委监委、法检、信访等部门对接,确定加减分及“一票否决”事项,在考核基准分数上进行加减分,确保考核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

二是突出考核的客观性。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和年度报告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异常信息管理等监管手段的有效衔接,重点核实各项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有效规范事业单位行为,实现对事业单位的精细化监管。根据工作性质和职能特点,将被考核单位划分为党政综合、经济服务、民生保障、教体文卫、资源环境和镇街区等六大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次每类事业单位按照考核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并按比例确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良好等次占比原则上不超过40%制定量化评分标准,按照党的建设、业务工作、管理运行、服务满意度和加减分指标明确各项分值权重,对照考核要点,逐条进行检查,做到得分有依据、扣分有原因,切实增强考核客观性。

三是突出考核实效性。制定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注重“以考促改”,创新探索把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同科学发展考核相结合,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机构编制调整经费预算、市直部门考核相挂钩,形成层层制约、互相牵制的局面,从而进一步增强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争先进位意识。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昌邑机构编制网发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考核结果公开透明。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针对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改进要求,并督促其开展针对性整改,实现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最大化。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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