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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以清单管理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
时间:2020-08-12  字体显示:  阅读:528次

为解决部门职能运行中存在的职责边界不清、运行不畅、权责不对等问题,昌邑市以部门“三定”规定为基础,组织编制部门权责清单、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清单、“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全力构建机构职能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推动部门履职尽责、提高效能。

一是全面认领权责清单。以省直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为依据,组织36个部门逐一对照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职责范围具体内容,编制权责清单5117项,并全面完成事项认领工作。坚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明确各部门为清单动态调整主体,要及时对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情况,做好权责清单的修正完善。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细化每个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推动部门更好履职尽责,确保权力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打造职责任务清单。在部门“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基础上,开展部门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对实际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进行条目化分解,在科学设置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将所有工作具体到对应工作岗位,确保分工明确。同时,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效能为目标,形成工作任务流程图、制定工作规范,确保环节少、流程优、效率高。截止目前,已完成28个部门1200余项职责事项审核工作。

三是厘清职责边界清单。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在部门“三定”规定中,重新调整理顺50项职责分工。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编制工作,编制33个部门职责边界事项70项,并逐项明确了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减少了部门间职责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同时,为进一步打通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的壁垒,指导41个议事协调机构和70项职责边界清单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工作规则109项,确保各部门协同配合事项的高效运行。

四是规范“属地管理”清单。聚焦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社会保障等16个领域,分两批编制95项“属地管理”清单事项,并分别职能部门、镇街两个角度制定“施工图”“说明书”,进一步明确具体事项的职责边界,作为县乡履职、监管和问责界定的重要依据。配套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6项保障机制,避免职能部门擅自将工作任务转移给镇街,增镇街对清单事项涉及的职能部门绩效考核“话语权”,确保在运行过程中让清单事项落细落实。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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