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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严把三关”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提报审核工作
时间:2020-07-15  字体显示:  阅读:497次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促进事业单位履职更加规范、高效,昌邑市委编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序组织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考核业务工作目标提报工作,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切实提升绩效考核规范化、科学化水准。

一是严把“源头关”,提报内容坚持“三原则”。坚持“不漏项缺项、不交叉重复”原则,提报内容涵盖重点工作任务目标、主要职责任务目标、工作创新创优目标三项,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必须细化、量化,确保业务工作目标全面、饱满;坚持服务大局原则,提报的业务工作目标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为中心,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为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确保提出的年度目标与全市总目标同向实施、同向推进;坚持高点定位原则,制定的工作目标高于上年度水平,使年度目标与中长期目标有效衔接,并且有所创新突破

二是严把“过程关”,审核流程突出“三化”标准。突出程序化,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提报、主管部门审核、监管机构复审的程序,对事业单位提报的业务目标内容进行逐级审核、把关,规范事业单位目标任务提报程序。突出法制化,对各事业单位的工作目标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部门规定的职责任务为依据逐一进行审核,确保目标提报内容具体、全面、真实、准确。突出科学化,以事业单位上年提报的目标为基准,结合提报单位的职责、实有人员情况、运作情况等,从目标的工作量、难易度、细化量化程度、创新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提升目标制定的科学性。

三是严把“监督关”,公开公示推行“三个强化”。强化目标效力,在对各单位提报的业务工作目标终稿进行统一格式调整和汇总的基础上,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正式文件进行印发,并以此作为考核事业单位业务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强化社会监督,将全市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目标任务通过机构编制网站向社会群众公示,以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督促单位遵照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全民考核、全民监督。强化动态调整,后期,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情况,督促事业单位对业务工作目标进行进一步调整,确保目标提报动态、规范、准确。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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