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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强化“323”模式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拓展
时间:2020-06-28  字体显示:  阅读:551次

昌邑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积极推行323”模式,构建“综合+专业+镇街平台执法架构细化部门权责+县乡职责”清单事项,健全完善“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执法配合协作机制+执法监管运行机制”机制保障,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拓展,违法建设、违规占道经营等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以快速妥善解决。

个层面重组架构,优化执法资源。一是市级实现“一个部门”执法。整合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农业等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等18个领域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权,推动“多头执法”向“一头执法”的转变。二是市直部门实现“一支队伍”执法。对单设执法队伍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整合优化行政执法职能,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领域不再保留执法队伍,最大限度地降低执法成本,避免执法扰民。三是镇街实现“综合+联合”执法。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派驻执法中队联合办公,交通运输、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领域派驻执法机构接受镇街统一指导和协调,日常执法活动以镇街管理为主,切实增强了基层执法的统筹协调能力,让执法真正“沉下去”。

“两”张清单明晰责任,理顺职责边界。一是部门权责清单。结合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36个部门5117项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行政执法权划转部门的2100余项事项进行细化,进一步厘清管理职能与处罚职能的关系。明确应由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交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能,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履行,确保权责清单认定清晰,部门职责权限界定明确。二是县乡职责清单。结合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精心编制了商铺和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执法等15项事项的“施工图”“说明书”,逐项界定监管边界,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并对具体案例进行分解,细化各个处置环节,明确相关责任。“施工图”“说明书”的施行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照单抓药、按图施工”,快速处置事项,切实提高执法质量。

“三”项机制强化保障,增强改革实效。一是建立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召集人、市分管领导任副召集人、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先后3次组织召开综合执法协调推进会,统筹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需协作配合事项。二是健全执法配合协作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登记管理制度,统一受理各行政主管部门移交线索、投诉举报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案件线索,做到事事有人理、件件有回复。建立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统一录入平台,实现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形成管理合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利用数字化城管平台实现城市管理实时监控,及时调动执法力量快速处置突发事项。三是创新执法监管运行机制。按照部门特点,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协作与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细化各环节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分工,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共选派11名业务骨干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共同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快速反应、迅捷执法,让执法效率“提了速”。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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