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战略部署,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鲁编办〔2016〕25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开展2019年度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通知》(昌编办发〔2019〕87号)精神,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于11月7日、11月8日,通过“双随机”的方式随机抽取了市市政工程养护中心、都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海洋发展中心、市潍河防潮蓄水闸服务所、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市政府购买服务中心、龙池镇龙池初级中学等7家事业单位,并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对其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通过实地核查,昌邑市都昌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邑市都昌街道水利站)调整为昌邑市都昌街道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昌邑市都昌街道水利站),未进行变更登记。其余6家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日常登记管理工作都比较规范,未发现问题。
特此通报。
昌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