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昌邑市委编办“三强化”确保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效
时间:2019-10-17  字体显示:  阅读:763次

今年以来,昌邑市委编办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并借《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之机,通过强化学习宣传、联动配合、整改落实三项举措,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督查工作实效。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夯实法律意识。全面学习《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行政机关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12310举报受理规定》等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监督问责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的工作重点,筑牢机构编制干部法律思想防线。持续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规定,在市委党校开设专题讲座班,向全市领导干部普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知识,筑牢全市机关干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在机构编制门户网站开设12310举报专栏,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共同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严肃性。

二是强化联动配合,突出督查实效。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动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重点对机构改革后部门机构设置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印章标牌使用、人员工资调整等事项进行督查,着眼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用实四部门平台,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过程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对超编事项等设置预警功能,切实发挥机构编制源头督查作用,为防止变相增设机构、超编进人等划定“红线”,实现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加强与信访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推送,实现信息共享,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会同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开展编外用人、“吃空饷”专项督查活动,形成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用实督查结果。建立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对属于机构编制部门解决的问题,第一时间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包靠人员等,确保问题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属于被检查部门整改的问题,强化业务指导、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机构编制事项及时、准确、高效运行。建立机构编制事项整改事项应用联动机制,各科室将整改事项完成情况作为业务受理前置条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机构编制设置和强化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依据,用活用实督查结果。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