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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聚焦“三点”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时间:2019-09-26  字体显示:  阅读:790次

昌邑市委编办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在严格落实改革“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坚定不移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是聚焦改革重点举措落实,开展机构改革督导评估,持续巩固改革成果。通过自查自评和实地查看的形式开展机构改革督导评估,全面评估镇街区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等32个部门机构运转、职责履行、内设机构、人员转隶等4大项14小项具体事项落实情况。重点查找分析改革后机构运行中出现的主要矛盾和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汇总意见建议30余条,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督促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推进机构职能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二是聚焦部门单位履职难点,进行部门职责边界界定,强化部门协作效能。统筹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重新明确25个部门的60项职责分工。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对30个部门3600余项权力和责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进一步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以强化公益属性为主线,重新修订109家涉改事业单位职责,进一步将行政职能与公益服务职能界定到位、精准定位,实现各司其职,防止行政职能剥离后,事业单位无事可干、无职可履。

三是聚焦县乡职责不清堵点,全面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提升依单履职能力。聚焦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问题,逐项研究确定非法采砂、秸秆焚烧、噪声扰民等51项市直部门与镇街区责任划分事项的说明书和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晰责、权、利,有效解决具体事务推诿扯皮现象。召开“属地管理”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属地管理的“1+1+6”工作内容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对“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知晓度,市直部门和镇街区可以“照单抓药、按图施工”,形成县乡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合力,快速处置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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