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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举措、三确保”督促 “三定”规定落实到位
时间:2019-07-22  字体显示:  阅读:584次

部门“三定”规定是落实机构改革方案的中心环节和必要措施,对于解决履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理顺职责关系,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昌邑市委编办坚持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对机构改革情况特别是“三定”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跟踪问效,建立问题清单,逐项研究解决,切实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更新完善部门台账,确保底子清。整理汇总35个部门和3个群团“三定”规定,形成《市直有关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合订本,梳理37个部门和改革涉及的108个事业单位名称、领导职数、编制和内设机构等情况,形成一览表,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第一手资料。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文件,结合机构编制统计月报指标填报要求,对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编制数量、领导职数、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维护,进一步完善部门单位台账300余份,以高质量数据展现党政机构改革成果。

二是深入部门实地查看,确保真落实。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调研评估工作组,通过实地看、坐下谈等方式深入部门单位开展调研评估,重点查看“三定”规定印发后,部门挂牌、内设机构调整、中层干部任命、办公场所调整、重点领域统筹协同和分工机制建立是否到位等情况。通过实地调研评估,全面了解部门单位机构改革情况,总结经验,及时掌握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堵点,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机构改革整改落实台账,及时督促部门抓整改、抓落实。

三是突出重点领域督查,确保出实效。选取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个重点涉改部门开展督查,全面了解部门职责调整是否落实到位,日常运转是否顺畅,工作成效是否突出等情况。紧紧围绕职责划转、职责整合、职责交叉等三个方面,重点督查校车安全管理、成品油监管、危险化学品监管、自然灾害防救、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涉及民生、安全领域的职责分工情况,有效杜绝“审管分离”后职能交叉、监管空档等问题,推动各部门工作稳妥有效开展。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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