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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扎实完成首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编制工作
时间:2019-07-22  字体显示:  阅读:720次

6月20日潍坊市召开首批市直部门规范权责清单工作部署会议后,昌邑市委编办强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目标,迅速部署开展全市首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为更好地把握上级要求,深刻领悟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办领导专门组织业务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上级文件资料,准确把握工作重点。6月24日,组织首批11个市直部门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全市首批规范权责清单工作部署会议,会议强调,此次权责清单规范工作是自上而下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各部门履职清单和追责清单,相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压茬推进,全面梳理和细化部门主要职责,切实做好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的有机衔接,依法依规、清晰准确规范部门权力和责任事项。

二是明确要求,加强事项规范审核。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主要两个来源:一是认领,对于省权责清单通用目录中出现的县级职责范围内的权责事项部门原则上必须认领,只能认领、不做调整。二是新增,对于通用目录之外,前期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中认为应纳入的事项可以通过新增列入本部门权责清单。严格审核标准,明确审核责任人员和部门联系人员,做到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沟通解决,对于部门提报的事项逐条逐项进行规范性审查,确保认领事项无遗漏、新增事项有依据,切实做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

三是强化公开,持续做好后续工作。对于规范完成的部门权责清单均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同时各部门在山东省权责清单梳理系统中逐一进行事项领取,确保权责清单编制准确无误。首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工作共涉及11个部门单位,截止目前,已有市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5个部门完成权责单位编制工作,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剩余部门结合上级对口业务部门认领进度,积极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在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本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工作。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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