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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三举措”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
时间:2019-06-25  字体显示:  阅读:793次

为进一步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基础,昌邑市认真贯彻落实“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的工作要求,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为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事关国防建设和国家安全。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对鼓励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培育全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和爱军尚武精神,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昌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多次会议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安排,抓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协调,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齐抓共管,推动解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形成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工作合力。

二、科学设置机构,健全完善体系。市直层面,整合市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务管理职责,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革命烈士陵园服务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3家事业单位划转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管理,为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增加事业编制10名。镇街层面,在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牌子,在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明确编制专门用于退役军人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村、社区层面,设立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两委成员兼职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服务。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专业规范的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夯实主体责任,督促任务落实。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村(社区)贯彻落实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督导督促,确保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在机构、人员等方面落实到位。目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及各镇街退役军人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均已挂牌,市、镇、村共明确700余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实现了改革后机构、人员、岗位的最佳匹配,充分发挥了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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