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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三举措三提升”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时间:2019-06-25  字体显示:  阅读:846次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昌邑市委编办通过强化动态维护、规范档案管理、优化业务流程,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切实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时效性、实用性、规范性。

一是强化动态维护,提升信息数据时效性。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专人专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齐抓共管。利用“一库一平台”实现数据、业务双向联通,并且根据机构编制变动文件、任免文件、人事调动文件等,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编制调整、领导职数、人员增减及调动等情况及时对数据库内容进行更新、补充,定期汇总,确保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信息库内信息更新及时、数据准确。 

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提升数据运行实用性。及时将任免文件、调整文件、人员增减审批手续、相关介绍信等文件材料分类整理归档,安排专人负责,张贴标签,分系统分单位存入专用档案柜,在各部门(单位)增减编制时,对各类台账第一时间进行更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备忘录”。以“三个要”为标准,即实名制信息登记录入审核要“严”、档案数据更新要“准”、数据库管理要“实”,定期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及实有人员进行彻底核实清查。

三是优化业务流程,提升业务操作规范性。规范机构编制审批和管理流程,不断加强实名制系统数据信息维护,制定《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流程》,完善编制使用流程、入编办理流程、出编办理流程、信息变更流程。建立了昌邑增编、减编、调编、网上工作联络群,将部门(单位)的系统办事人员加入其中,加强日常沟通和交流,时刻对用编申请、编制使用、出入编等工作流程、操作规范进行解答,并明确要求部门(单位)管理员树立规范意识,凡涉及本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信息变动的,要及时上报、维护,编办负责同志严格把关审核,持续提升办事人员业务水平。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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