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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四强化”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建设工作
时间:2019-06-19  字体显示:  阅读:829次

昌邑市委编办立足实际,高点定位,积极作为,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将机构编制法定化作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层次和实效。

一、强化政策宣传,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意识

一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动,连续五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党校、进课堂、上讲台”。二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机制。编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监督检查资料汇编》,收集机构编制政策文件26份,违规违纪典型案例30例,发放给各镇街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三是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培训机制。有针对性的组织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业务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机构编制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各部门单位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制度规范为机构编制法定化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办法》等文件,有效地促进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人事管理、限时办结、内部督查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为机构编制工作步入法制化奠定基础。二是加强流程管理。建立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严把事项申报关内容调研关决策落实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变通、严格程序不走样,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动机制的作用以四部门平台建设为契机,建立组织、编、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席制度,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

        三、强化关键环节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刚性约束

一是着力抓好严控机构编制工作。贯彻落实控编减编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同时把“瘦身”与“健身”结合起来,妥善解决严控与满足发展需要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编制挖潜增效和创新管理。二是着力增强“三定”规定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党政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有序做好37个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工作,同时利用“三定”巩固权责清单成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推进部门组织法制建设奠定基础。三是着力抓好举报受理工作。深入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和“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扩大社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预防或减少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强化重点督查增强机构编制法定化实效

注重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率先开展“机构编制云平台”试点,将30年来的纸质台账全部扫描入库,建立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形成线上线下双监管,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检查,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注重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除完成规定指标外,加入权力清单落实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自选指标,实现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三项结果有机统一。通过评估,推动了政府部门及群团机关进一步落实职能转变,提升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效能和执行力。注重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工作。建立“调研—监督—问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在调查论证中准确掌握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准确的把握机构编制动态,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跟踪督导力度,确保机构编制事项落实到位。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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