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工作动态>工作动态
昌邑市委编办“三举措、三落实”力促 机构改革工作实效
时间:2019-05-26  字体显示:  阅读:781次

为保障党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昌邑市委编办“三举措”盯紧目标任务,“三落实”促进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11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通知,细化明确机构改革新组建或调整设立的11个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架构,各设在部门牵头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制定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同时,结合“三定”规定明确设在部门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相关工作,接受其统筹协调,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上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

二是抓好“三定”规定修订,确保职责划转分工落到实处统筹贯彻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新组建或调整优化了23个政府工作部门,结合“三定”修订全面落实上级职责调整变化,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三定”规定中,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的成品油监管、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自然灾害防救、校车安全管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等涉及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事项分工进行了细化明确,有效杜绝职责交叉、权责脱节等问题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自评,确保机构改革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印发《关于机构改革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等改革牵头部门对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了全面总结;市发改局、市教育和体育局等涉改部门(单位)对机构改革以来业务融合开展情况、档案移交情况、经费资产划转情况和挂牌运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汇总各部门(单位)自查自评情况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分3组深入涉改部门(单位)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查看职能划转后部门(单位)履职、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情况重点查找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征求意见建议着力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生效。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Copyright© 2011-2015 昌邑市机构编制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4003751号 技术支持:天泽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