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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委编办主动作为 有序做好事业单位登记许可事项移交工作
时间:2019-05-26  字体显示:  阅读:825次

按照上级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集中审批事项的工作要求,事业单位登记许可业务移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管理。事项移交过程中,昌邑市委编办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发挥好“传、帮、带”作用,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许可事项划转移交,确保事业单位办理业务不受影响。

一是提前进驻,确保事项进驻不受影响。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许可事项划转后,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现有人员紧张、尚未配备工作人员的现实情况,市委编办主动靠前服务,要求事业单位登记业务办理人员进驻审批大厅代为办理业务,确保许可事项进驻大厅进程不受影响。同时,在办事地点、工作群等发布公告,提醒事业单位登记事项业务办理地点发生变化,避免事业单位多跑腿,也为后期事业单位到审批大厅办理业务打好基础。

二是精准培训,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精通。根据业务需求,提前为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业务所需UK。该局配备工作人员后,第一时间将事业单位登记所需材料、办事流程等推送相关人员,并对其进行业务讲解、培训。同时,现场办理业务进行教学,对办事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服务,确保办事人员学懂弄通业务。及时将办理人员信息在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录入,确保业务受理进程不受影响。做好系统业务审核、材料收集、档案整理等培训,确保“一条龙”服务到底。

    三是强化沟通,确保移交事项清晰无误。设立业务交接过渡期,市委编办工作人员完成培训任务后,继续留驻大厅一段时间,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人员做好业务审核、相关事项界定等工作,并共同探讨在业务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上级业务部门及其他县市区进行沟通、对接、交流,确保移交事项清、办理情况明。过渡期后,市委编办将继续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事人员的沟通、联系,随时解答业务问题,确保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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