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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四举措、四强化” 保障党政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时间:2019-02-19  字体显示:  阅读:932次

昌邑市党政机构改革动员会议部署以来,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自觉和担当,紧密联系当地实际,科学制定分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党政机构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机构改革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是必须不折不扣落实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各党委(党组)对本部门机构改革承担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强化责任担当,部署重要工作、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不以部门之利而罔顾全局,不以个人私利而无视纪律规矩,不打“小算盘”,不搞“小九九”,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二是健全台账,强化协作配合。制定《昌邑市机构改革重点工作配档表》,细化明确了重点工作、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完成时限等,按照“谁牵头、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领导小组主导、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机构改革专项任务协同机制,确保各项改革工作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落实有措施,完成有时限,不断拓展抓落实的广度、深度、力度,确保改革相关工作逐项落实到位。

三是充实专班,强化工作力量。在原工作专班的基础上,抽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牵头部门的精干力量充实到工作专班中,明确各参与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专职人员并保持人员相对固定,以利于工作衔接。同时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相应的专项工作专班,牵头抓好组织实施。建立改革专题工作群,形成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确保人员顺利到位、机构正常运转、工作有效衔接。

四是盯紧节点,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定期督导机制,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建立专项改革台账,对确定的各项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日调度,重点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实际问题,以极端负责的态度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人员转隶、“三定”修订、挂牌、档案移交等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落地。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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