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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四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联动机制
时间:2018-08-13  字体显示:  阅读:899次

为进一步发挥好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服务科学决策、保障工作落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工作实效,昌邑市编办在增强内部业务科室之间的协作配合、完善内部工作程序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努力建立体制内、体制外的联动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健全与内部业务科室的联动机制。新形势、新要求日趋繁重工作任务,针对与部门单位接触日趋频繁的现状内部业务科室之间统筹协调,整体部署,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与放管服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监管、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相结合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同时继续完善“事前规范、事中监控、事后督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加强监督检查科与其他业务科室之间的联动,坚持监督检查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中关口前置、全程参与、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

二、健全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认真学习上级《省编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实施办法》《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意见》《山东省机构编制信访事项处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将文件落实到位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认真开展基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探索与创新,努力做好调查研究,及时请示汇报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思路。按照上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新精神,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工作节点,扎实开展机构编制评估、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等工作。

三、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构建“大督导”格局,部门之间握指成拳,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形成监管合力,扩大影响力。以四部门平台建设为契机,建立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联席制度,各负其责,做到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财政管理三者统一,互为约束,整体联动,主要涉及哪个部门的问题由哪个部门研究处理,其他部门协调配合,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以党和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行政体制改革为契机,努力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服务于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向深层次发展。

四、健全与社会力量的联动机制。做好机构编制舆情信息的搜集、筛选、上报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将机构编制管理政策、程序、内容等向社会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10”举报电话的作用,鼓励服务对象参与监督,严肃机构编制纪律,预防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监督机构编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采纳对于管住用活机构编制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使机构编制工作由封闭式管理转变为开放式管理。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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