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昌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一次办好”清单编制工作。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探索领会“一次办好”深刻内涵,为尽快完成此次清单编制工作,市编办将符合要求的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纳入“一次办好”事项范围,并提前做好甄选统计工作,共涉及全市46个市直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做好“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昌职能办函〔2018〕14号),布置工作任务,提出编制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并同时转发上级关于“一次办好”工作辅导材料。
二是严格审核压茬问题反馈。市编办科学合理安排审核程序时间,按编制事项数量多少将部门、单位提报时间进行合理分配,要求各部门、单位参照清单模板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清单编制工作。成立两个审核小组,严格把握“四统一”原则进行审核,对事项是否存在遗漏、是否拆分为颗粒化的最小运行单元、事项要素是否完善等进行重点把控,集中审核一批反馈一批,压茬审核反馈,确保时间进度合理有序,有效避免了时间紧、任务重形势下可能导致的工作遗漏疏忽等问题。
三是公布清单接受全面监督。全市“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顺利完成审核汇总工作,据统计,“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包含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519项,共计拆分成808项;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160项,共计拆分成181项。清单编制完成后,本着“谁梳理、谁公布、谁负责”的原则,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在其官网上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同时市编办汇总市直各部门、单位事项清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