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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四个抓手”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
时间:2018-07-02  字体显示:  阅读:875次

为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在机构编制管理中服务科学决策、保障工作落实、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的作用,昌邑市编办坚持抓法规宣传、制度建设、关键环节、重点督查,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层次和实效。

一、抓法规宣传,注重违规违纪行为预防健全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进党校长效机制,连续年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培训课程,作为科级干部培训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入党校、进课堂、上讲台”。编制《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监督检查资料汇编》,收集机构编制政策文件26份,违规违纪典型案例30例,作为教材印发给各镇街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做好源头预防。

二、抓制度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基础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使用管理的意见》《昌邑市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昌邑市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制定了规范权力运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估、举报受理等制度,确保机构编制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有章可循。完善了机构编制事项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的规范性管理机制,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政策不变通、严格程序不走样,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健全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坚持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四部门联动,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合力。

三、抓关键环节,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落实控编减编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精神,科学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将各部门单位的机构和人员信息纳入实名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率先开展“机构编制云平台”试点,建立机构编制电子台账,形成线上线下双监管,对机构编制数据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检查,实现了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深入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举报邮箱和“12310”举报电话等监督平台作用,有效预防或减少了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抓重点督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成效以重点督查为依托,对机构编制事项推进实施情况进行多层次、各维度、全方位的监督,确保机构编制事项高效有序落实。将每年的3月、9月确定为“跟踪问效集中督导月”,建立了“调研—监督—问效”的跟踪问效机制,在调查论证中准确掌握情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以“问效”推动问题解决。对职责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相符、不适应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通过“简化、量化、固化、强化”的方式进行整改,进一步明确和界定职责。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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