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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坚持权力调整“三到位”助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时间:2018-04-24  字体显示:  阅读:814次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昌邑市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科学谋划,统筹把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改革涉及部门的权力清单调整工作。

1.厘清职责,确保权力关系理顺到位。是深化认识,务求实效。召开涉及改革的相关部门清单调整工作座谈会,传达中央、省和潍坊市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主要精神,根据《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探讨研究清单调整过程中涉及的权责归属、边界不明等问题。二是掌握底数,理清问题。先后赴市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10余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摸清、摸透、摸实相关部门的权力事项,按照改革进度制定调整计划,确保分批分次稳步推进。

2.稳妥有序,确保权力事项划转到位。一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调整事项在逐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实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等要素,对意见不一致的及时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学习周围县市做法,确保事项调整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二是集中调整,统一划转。先行对市国土局、住建局、农业局等部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集中划转,其中新增49项、取消3项、调整500项,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公布。

3.跟踪问效,确保权力运行监督到位。一是开展自查自评。督促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开展实际,对权力事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协调解决权力调整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权力规范、高效运行。二是开展随机抽查。随机抽取部分部门、单位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权力调整后的运行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权力调整后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有效衔接。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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