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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首季开门红
时间:2018-04-02  字体显示:  阅读:811次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昌邑市立足实际,高点站位,整体设计,科学制定改革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构建了“1+7”综合加专业执法监管模式,着力解决多头重复交叉执法和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

一是搭建组织架构,理顺工作关系。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动员会议召开以来,在市级层面,整合了18个领域涉及10个部门(单位)的执法职能,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在镇街层面,搭建了“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合办公的执法平台,构建城乡一体化管理格局。打破原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对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实现了改革后人员、岗位、职责的最佳匹配。

二是注重人员培训,树立良好形象。邀请潍坊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专家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及时更换及办理。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内部建设,出台并完善了工作日禁酒、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上下班签到等管理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队容风纪、值班到岗等落实情况的督查,并及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是依法开展工作,认真履职尽责。市综合执法局开展徒步执法看市容活动,发现问题62个,立即进行了现场整改。面对春节过后市容反弹的实际情况,组织执法人员40余名,开展了为期5天的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先后对十余条城区主次道路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理店外经营300余处、拆除乱设牌匾60余块、清除违法小广告500余条,取缔占道经营50余处、清理店外垃圾200余处、清理门窗四乱240余处,进一步提升了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了城市品位。在全市深入开展“三八六了”环保行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明白纸》200余份,要求车辆必须安装全自动覆盖装置,不安装的不准上路运营,同时,充分发挥智慧平台作用,加强对各路口、路段的监控,做到管理全天候、无缝隙,进一步净化了空气质量,保护了城市道路。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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