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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编办制定机关内部考核办法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时间:2014-11-17  字体显示:  阅读:1509次
      为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建立职责明确、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昌邑市编办制定出台《2014年度机关内部考核办法》,对机关各科室、办、局工作风貌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考核,建立有效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责任心、凝聚力、创造力。

一是紧扣工作要点,科学量化考核。合理确定了工作考核、调研信息考核、民主评议和领导评估四个方面的考核分值和计分标准,实行量化打分,同时,在项目创新、获奖情况和超额完成信息采集部分进行量化加分,确保了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结果运用。成立了以办主要负责人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考核办法的出台,是昌邑市编办推行精细管理,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激励和调动全体机关干部积极、主动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昌邑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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